2025级同学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(试行)》和《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等文件规定,对符合条件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,需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 申请条件及保留年限
1.新生应征入伍、入职消防救援队伍,可保留入学资格至其退役后2年;
2.因身体、创业等特殊原因,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。
二、 办理时间
报到之日起两周内。
三、申请材料
1.新生填写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。如本人无法到校办理,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提交委托书。
2.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备注“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专用”)。
3.相关证明材料。因应征入伍,提供入伍证明;入职消防救援队伍,提供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部门的入职批准书;因病,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;创业,提供学生本人创业单位的营业执照。
四、办理方式
1.现场办理。
2.如不方便现场办理,可在办理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寄送至学校。寄送地址:四川省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延线航空大道中段168号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凤凰楼313教务处,联系人:高老师,联系电话028-35060507(温馨提示:请务必使用顺丰速运或中国邮政速递EMS,以防止材料遗失)。邮寄之后请及时联系学校查收,若须学校回寄,请在邮寄材料中明确标注需求、回寄地址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。
五、 其他说明
1.若新生逾期未办理入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,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2.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不用缴纳任何费用,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,不享受在校生待遇。
3.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,新生应主动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。经学校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。审查不合格者,取消入学资格;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务处
2025年8月2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