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:
根据《四 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》(川教〔2020〕27号)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的函》(2024年3月27日)等文件精神,我院自2024年起调整学生的学费收费标准。现按要求对2024年学生学费收费标准调整进行公示。
附件:
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
2024年3月28日